我所尹沛覃主任受邀参加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与四川省律师协会沟通交流座谈会

2023-03-14 15:32:12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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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关系,充分听取律师群体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近日,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与四川省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围绕案件办理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高新法院副院长张引千、法官代表、法官助理代表,以及四川省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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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我所尹沛覃主任作为律师代表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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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要内容

会议首先由高新法院民四庭孙泽海法官就房地产及租赁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主题发言,就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的诉讼请求提出、金额计算、庭前准备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接着,参会律师代表纷纷发表交流意见,包括法官要保持中立友好的态度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严格庭审控制、既不随意打断也不任由其随意发挥拖延时间,对违反纪律的律师可严格惩戒措施,裁判文书可加强说理部分使当事人更容易接受等。

其中,尹沛覃主任就法官进行调解工作发表了自己的交流意见,尹沛覃主任提出法官应当在调解工作中作出实质性调解行为,而非仅是履行程序性行为,在可调解案件中,法官应当在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尽力促成各方达成调解。

针对律师们的发言,高新法院法官及助理也作出了回应交流,一一解答了律师们的疑问。法官们提出,一个好律师应当具备有同理心、专业性、责任心、知进退、善交流的特性。

最后,张引千副院长进行了总结发言,他指出,要实现法官与律师良性的互动,首先要双方都能够换位思考,在自重的前提下互相尊重;第二,要求同存异,承认双方由于职业的不同必然存在差异性,但在追求法治共同体的道路上也可寻求统一;第三,要做有效的沟通,善用沟通的技巧和方式;第四,要协作配合、共同进步;第五,双方都要珍爱自己的职业和羽毛,实现双赢和进步。



分享

尹沛覃主任认为,通过此次交流,法官和律师对彼此工作的困惑和疑虑都有了更深的了解,有利于促进法官和律师之间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互相支持、互相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良好关系,提高诉讼和法律服务水平,共同构建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同时,他向律所同仁分享了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强调什么是法官心中的好律师。他指出我所律师应当做到专业(充分的庭前准备:主体明确、案由准确、诉求明确、事实与理由全面客观、立案时附目录清单、庭前提交争议焦点与类案检索报告、证据可视化、庭审准备充分、庭后及时提交代理词与类案检索报告)、敬业(责任心)、善交流(有效沟通、善用技巧)、善于分析判决等等。通过尹沛覃主任的分享,各位律师表示高度认可,并以此要求自己做一名当事人信任、法官满意的好律师。